广东穂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金洲派出所购买厨房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SF-2021-ZC-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洲派出所购买厨房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1.61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金洲派出所购买厨房服务外包项目 | 1项 | 一年 | 61.61万元 |
注:1、投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每天食品加工制作; 2、投标人所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备注:1、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2.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五、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提供2019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2、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7、投标人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可提供有效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款凭证)。
注: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采购文件: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穂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区金融大厦16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每包组(人民币),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据收款收据。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14时30分(14时00分开始收标)。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501号祺珍荟大厦9楼开标室。
九、磋商时间:2021年8月24日14时30分。
十、磋商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501号祺珍荟大厦9楼开标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9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街道办事处大楼
联系方式:王小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穂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
联系方式:020-39006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20-39006216/15975373878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穂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8月12日
附表:
投标登记表
项目名称 | 金洲派出所购买厨房服务外包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SF-2021-ZC-013 | |
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授权委托人 | ||
手机号码 |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箱 | ||
登记时间 | ||
备注 |
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所提交的资料在相应的地方打√):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其他(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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